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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期间晕倒致使手摔骨折,算不算工伤呢

发布时间:2026-04-10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在判断“工作期间晕倒致使手摔骨折算不算工伤”时,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,会对处理结果产生影响:1.晕倒系因醉酒或吸毒导致:如果经调查证实,员工在工作期间晕倒系因醉酒或者吸毒所致,那么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六条的规定,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也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。这种情况下,手摔骨折的后果需由员工自行承担。2.晕倒后在非工作场所或非因工作原因二次受伤:例如,员工在工作期间晕倒,苏醒后自行离开工作岗位回家途中再次摔倒导致手骨折,那么后续的骨折是否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就会变得复杂。如果第一次晕倒本身不被认定为工伤,那么后续的二次受伤通常也难以被认定为工伤;即使第一次晕倒可能被认定为工伤,二次受伤的独立因素也可能中断因果链,影响工伤认定。3.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,但骨折不适用: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,其中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。但“工作期间晕倒致使手摔骨折”属于伤害,并非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死亡的情形,因此不适用该视同工伤的条款,仍需严格按照第十四条的规定判断是否因工作原因导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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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工作期间晕倒致使手摔骨折”这一情况,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风险点:1.证据链断裂风险:如果无法充分证明晕倒与工作原因有直接关系,可能导致工伤认定失败。例如,员工在工作期间晕倒,但医疗记录仅显示为“不明原因晕厥”,且没有工作环境恶劣、工作强度过大等其他证据佐证,用人单位又主张是员工自身健康问题导致,此时证据链不完整,工伤认定申请可能会被驳回。2.诉讼时效风险: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,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晕倒摔骨折后,因各种原因(如一直与单位协商但未达成一致而拖延)超过一年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,社保行政部门将可能不予受理,员工将丧失通过工伤获得赔偿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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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问的“工作期间晕倒致使手摔骨折算不算工伤”,答案并非绝对,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。工作期间晕倒致使手摔骨折是否算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。1.如果或若存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导致晕倒并摔伤手的情况,例如因工作强度过大、工作环境恶劣(如高温、缺氧)等直接引发晕厥,进而导致手部骨折,这种情况下通常应当认定为工伤。2.如果或若存在晕倒系自身疾病原因,与工作无关的情况,比如员工本身患有严重的心脏疾病、高血压等,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导致晕倒摔伤手,且该疾病并非因工作原因引发或属于职业病范畴,则一般不认定为工伤。3.如果或若存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导致晕倒摔伤手的情况,例如在工作中被他人袭击导致晕厥和骨折,这种情况也应当认定为工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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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“工作期间晕倒致使手摔骨折算不算工伤”,我们可以从《工伤保险条例》中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。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规定:“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: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……”。您的情况是“工作期间晕倒致使手摔骨折”,首先“工作期间”符合“工作时间”,“手摔骨折”是“事故伤害”。关键在于“晕倒”是否因“工作原因”。若晕倒系工作原因(如工作强度大、环境因素等)直接导致,那么整个事件链(工作原因→晕倒→骨折)符合该条第一项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”,应认定为工伤。若晕倒与工作原因无关,如个人健康问题,则不符合该条规定,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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